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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农产品经营企业虚开骗税令人吃惊!

德新税悟
2024-08-28

青岛税务部门通过打防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发现农产品经营企业进销不匹配、用工与产能不匹配等疑点,创新调查取证措施,连破两起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骗税大案。

“两起案件都移送司法机关了!”话音落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一间办公室里响起掌声。这两起案件就是该局花费大量心血查办的“3·27专案”和“3·28专案”。这两起利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骗取退税的案件,一个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9043份,虚开金额5.65亿元,骗税5230万元;另一个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4106份,虚开金额11.39亿元,骗税3221.29万元。


“快反”机制锁定农产品发票


两起案件都发生在青岛平度市,基于打防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发现。

2018年四部委启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后,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成立打虚打骗中心并建立打防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平度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众多,纳税人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也多。征管数据显示,仅2018年全市500多家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企业开具发票金额就较上年增长86.7%。“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是虚抵税款、骗取出口退税、虚列成本费用的重要手段,兴旺的农产品收购和加工交易背后会不会有虚开骗税的情况?”2018年下半年,打虚打骗中心带着这个疑问深入分析征管信息,不断发现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疑点,决定对当地农副产品收购行业企业展开全面排查。


排查情况令税务人员吃惊


分析当地农产品行业的特征,梳理农产品经营企业的规模、纳税等信息,打虚打骗中心团队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从农产品产、供、销环节全链条研判,一系列问题浮现:

有的企业农产品收购发票所列原材料与产成品不匹配。比如草柳编手工工艺品行业的原材料已由麦草、玉米皮变为布料、铁丝和纸绳,但一些企业仍开具品名为麦草、玉米皮的收购发票作为增值税抵扣依据。一家家具生产企业大额开具品名为杨树的收购发票,但经核实杨树根本不能作为该企业出口报关单上所列家具的主材。某冷冻辣椒出口企业一年四季从当地收购鲜辣椒加工出口,而近些年当地并无大面积种辣椒的菜农。

有的企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数额巨大,超出了当地农产品供货能力。比如一家企业及其关联企业2016年~2018年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6.53亿元,出口退税4482万元,仅2018年就开具杨树收购发票3.5亿元,抵扣进项税额3648万元,但税务人员核实发现,该上游供货人并不具备这样的供货能力。

有的企业用电、用工、厂房面积等与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额、产品销售额不匹配,涉嫌高报出口价格。比如某家具出口企业只有20名工人,在两年时间里电费支出19万元,同期竟收购2.09亿元杨树,实现1.64亿元销售额。还有的涉嫌直接以伪造或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等方式虚构农产品供货业务。


对两家典型企业立案检查


平度市税务局决定全面整治,但在行动过程中发现困难重重:农产品收购发票由农产品收购单位自行填开、自行申报抵扣,税务机关难以识别有关业务的真实性。很多农产品收购发票涉及销售方数量多、人员杂,分布广,一一核查成本高。一些出口流程设计非常复杂,真实货主难寻。

经研讨,该局决定重点突破,进一步摸排后锁定两户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量大、疑点突出的企业,并向青岛市税务局上报。2019年3月,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第三稽查局对平度市税务局上报的两户企业分别立案,命名“3·27专案”“3·28专案”。平度市税务局组织精干力量协助专案调查。


新战法精准查明两案事实


“两个专案组密切沟通,经过深入研究决定结合实际创新战法,三步走。”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局长许瑞玲说。

第一步,全面核查收购发票源头。通过协调,专案组通过“税务局(派出机构)—镇党委、镇政府—村主任、会计—村民”的组织关系线组织取证,其间平度市税务局100多人参与,高效完成了两个专案的基础取证工作,收购发票源头核查率达到100%。其中,“3·27专案”共对4253人次取证,取证发票9043份,涉及金额5.65亿元;“3·28专案”共对3982人次取证,取证发票14106份,涉及金额11.39亿元。

第二步,建立供货人身份信息比对库。在大规模源头核查的基础上,专案组联合公安机关,将供货人中身份信息不合逻辑、姓名和号码与公安大数据匹配不符,以及经核实无地、未种植、未销售的情况梳理出来,建立供货人身份信息比对库,实时对比分析并根据调查进展动态调整。此举为核实涉案收购发票的真伪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三步,用资金云图理出企业假账线索。在银行协助下确定两个专案涉及400余个账户后,专案组分析对比这些账户的资金流水,构建资金云图,发现“3·28专案”的涉案企业回流资金6.05亿元,涉及423人,进一步比对发现企业账载的收购支出均为虚假支出。抽丝剥茧,检查人员又获新线索:从货代公司开具的发票中发现了货代公司,从银行结汇水单中发现了离岸账户,从结汇水单、结账单中发现了信用证结算金额,从银行流水中发现了卖汇人。

案件查办取得快速进展,但取得充足证据还面临难题,专案组尝试用以下几种取证方法攻克。

流程逆查法。从出口环节的最后一环入手。“3·27专案”中,检查人员从青岛市黄岛区6家港口场站数万份装箱预配单中,匹配出与涉案企业提单号一致的数百份装箱预配单,再从装箱预配单上的盖章企业查起,锁定真实货主,引出了货代公司。

信息突查法。在常规调账检查的同时,突击检查涉案企业,利用技术手段恢复企业隐藏、删除的数据,进入货代公司系统调取信息。“3·27专案”中,检查人员通过这种方式在货代公司找到1859笔以涉案企业为发货人报关的提单,进一步证实了涉案企业买单配票的违法事实。“3·28专案”中,检查人员以这种方式从涉案企业贸易部找到了主管隐藏的真实货主名称、返还退税款出口台账等信息。

关键证人多维度衍射延伸法。“3·27专案”中,专案组针对货代企业实际控制人提供的真实货主线索调查取证,形成“销售合同—装箱单—收款明细”等证据链条,证实涉案企业制造结汇假象、买单配票、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用于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3·28专案”中,专案组围绕真实货主,从信用证报单资料中找到突破口,形成出口产品“购买—处理—冷库—运输—收款”的证据链条,证实涉案企业谎报出口商品代码(将免税产品报为退税产品)、买单配票、低值高报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借助国际情报交换平台。专案组还在上级有关部门帮助下,从韩国、澳大利亚等国获取了真实有效的情报交换信息,确定了真实货主,充实了确定涉案企业骗税事实的证据。

2020年9月,两个专案双双破案。专案组认定两起案件都是利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骗取退税,分别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9043份、14106份,虚开金额5.65亿元、11.39亿元,骗税5230万元、3221.29万元,已追缴出口退税8387.18万元。目前,“3·27专案”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宋某、货代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和“3·28专案”涉案企业财务负责人李某等已被逮捕,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来源:中国税务报2021年11月23日05版

记者:胡海啸

作者:胡晓军


【德新税悟】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专题学习(2019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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